包头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试点是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第六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也是自治区首家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试点项目,并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评选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优秀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标准化试点作为重要抓手,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水平,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从政策宣传、组织建设、体制优化、流程再造、制度创新、业务办理、满意度测评等方面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透明度,积极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平台,为优化提升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一、综合布局,系统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依据《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等行业规范性文件,深入梳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权益和国有产权等交易领域标准化服务需求,细化完善服务对象、人员、场所、制度、理念、效能等服务要素,建立标准目录,统一服务内容,明确业务流程,细化服务项目,系统构建以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指导,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为保障,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核心,涵盖140项服务提供事项清单的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标准体系,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迈向更高水平奠定基础。
二、健全制度,着力推动标准实施应用
印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标准体系发布的通知文件,制定标准体系实施方案,标准落实细化到人,并将标准实施检查反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制度规则,印发《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组建监督检查及自我评价小组,抓实抓细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及问题处置工作。建立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机制,及时完善指标标准,指导改进工作实践。
三、聚焦要素,全面提升交易服务质效
规范标识标牌管理,着力优化服务大厅、招投标区、专家评标区、办公区等区域的标识标牌设置。建立“三级导向系统”,指引展示中心空间总体布局、分区布局和导向标识。规范交易服务事项、流程、要求及评价等要素标准,明确交易服务关键指标,建立交易服务标准体系,全面优化提升交易工作服务质效。
四、创新举措,探索形成地区经验特色
(一)开创了“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新格局。创新编制《不见面开标服务规范》《远程异地评标管理规范》,解决疫情期间开评标人员聚集问题;建设以电子银行保函和电子保险保函为切入点,与数字证书(CA)互认有机结合,形成“1+3+N”电子保函的“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新模式,为其它地市实现“一地办理、全区互认、全程通用”提供了“包头经验”。
(二)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新进程。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制定一系列电子化交易服务标准,持续推行房建、市政、水利、交通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电子交易和“不见面开标”;完成政府采购、资源权益交易“全区一张网”系统的部署,开创性引入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招选挂牌项目,包头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源权益和国有产权交易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三)形成了一批具备包头特色的交易服务标准。结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全流程电子化特性,进一步优化服务大厅、招投标区、专家评标区、办公区各类标识标牌。制定《投标电子保函管理办法》《交易主体场内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坚持按标准理事,按标准管人,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通过试点建设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增强公共资源项目交易过程的透明度,对交易过程所有服务事项用标准进行规范,通过标准化服务,提高了社会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营造一流的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做出了标准示范。
五、标准化试点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标准化普及使用。按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办法》要求,组织各科室持续开展标准实施工作,记录标准体系实施过程,做好标准实施记录跟踪。进一步完善文本,持续改进标准体系,不断发掘新时期、新环境下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及满意度评价。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大家谈,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依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督评估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实施提供标准满意度进行评估评价,开展满意度测评,保障实施成效。
三是做好标准化品牌提升工作。对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上级部门,主动承担省级标准化科研推广工作,不断积累标准工作经验。多渠道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刊物及有关媒体上开展标准化社会宣传,不断拓宽试点引领示范效应,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包头经验”。